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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行业新闻]
卫生部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、总后卫生部发布施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
2008-01-02 23:50:09 (已经被浏览388次)
  卫生部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卫生部,9日联合向社会公布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》的有关内容。
  指导原则共分四部分,一是“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”,二是“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管理”,三是“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注意事项”,四是“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”,分别就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原则、预防应用抗菌药物原则、制定合理用药方案及管理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要求,同时列举了一部分常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、注意事项及导致常见细菌性感染的病原治疗原则,以指导医师提高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,防止滥用抗菌药物,减缓细菌耐药发生的速度和几率。
  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的医师在医疗技术水平、用药习惯和用药种类上有一定差异,加之患者间的个体差异,因此指导原则只作为医师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性而非强制性要求。医师在实践中可根据实际情况,按照指导原则确定的原则进行合理选择。鉴于新药的研发速度较快,不断会有新的抗菌药物出现,加之耐药菌株不断变化,对抗菌药物的作用机理和细菌的耐药机制的认识也在不断地深化,因此,卫生部将跟踪这些变化,反映这些变化,及时对指导原则进行修订。
  指导原则是我国首次制定的全面、系统的针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指导性文件,它的发布,对指导我国医师抗菌药物的应用,规范我国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,进一步提高抗菌药物的治疗效果,降低不良反应、减少药源性疾病发生率,合理应用抗菌药物,提升临床药物治疗水平,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,同时降低不合理医药费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 (摘自《中国中医药报》)
[2004-10-11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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